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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接受及退出服務

申請接受服務

    中心會員

  1. 申請成為中心會員,必須符合會員申請資格
  2. 填妥「會員申請紀錄表」及提供有效身份証明文件
  3. 繳交合適的會員費用

備註 : 在任何情況下,會員證絕對不能轉讓他人,亦不能申請退款。

*注意:一經成為會員,會員費用恕不退還。

    中心活動

  1. 凡申請參加服務的中心會員,必先符合個別活動的要求 ;
  2. 參加者若報名參加中心舉辦之小組及活動、需帶備有效之會員證,填妥「個人活動報名表」及繳交所需費用 ;
  3. 中心職員會即時簽發「正式收據」及作出登記表以確定參加者的申請。
  4. 請會員務必於集合時間準時出席各項活動,為對準時出席者公平起見,逾時者一概不候,亦不會作出退款。

備註 :

  1. 一般而言,中心活動以先到先得,額滿即止為原則(暑期活動除外);
  2. 活動一經報名後,一般情況下,一概不得退款及更改參加者資料;
  3. 當活動額滿時,中心會盡量加開服務,並清楚向其餘參加者指出他們能列人後補名單,當活動確實加開服務時,才正式接受其申請。

申請退出服務

 

    中心會員

    參加者只需不申請續會,其會員資格便會於到期後自動取消。

    中心活動

  1. 於任何情況下,參加者有權隨時退出服務,但所繳交的費用慨不退回。
  2. 唯於中心主動更改服務內容或取消活動的情況下,參加者才會獲退回全部或部份費用。
  3. 所有領取綜援的服務使用者,如申請參加活動亦可同時申請減費津貼,詳情請向中心查詢。

    退款手續

  1. 參加者需帶備活動收據正本,及在「退款簽收單」上簽署作實。
  2. 如參加者不慎遺失有關之活動收據,必須填妥及簽署「遺失收據」証明,再於「退款簽收單」上簽署作實。
  3. 活動如因天氣或人數不足而取消或延期,本中心只退回該活動之費用,會員費用及信用咭手續費用,會員費用恕不退還,另不接受私人理由之退款。凡 需退款者,會員須於活動舉行日期起一個月內,帶備正式收據到本中心辦理手續,逾期恕不退款。

拒絕申請及終止提供服務

 

    中心只會在下列的情況終止提供服務予個別的參加者 :

  1. 如參加者未能符合中心所列明之要求,即未符合個別活動所界定有關服務對象,如年齡、性別及其他有關基本要求 ;
  2. 如參加者在活動中對其他人造成傷害或防礙活動進行 ; 及
  3. 其它原因,但必須由主任決定

個人資料的披露

    本中心會遵守保密原則來處理閣下的個人資料,除非根據法例規定,必須披露該等資料。

服務對象

    主要為利東邨、鴨脷洲大街及附近區域的6-24歲的兒童、青少年及其家人。

意見及投訴處理

    你的寶貴意見或投訴是改善我們中心服務的良方,如有任何建議或申訴,可即時向當值社工或中心主任提出,我們將會迅速處理,並於三個工作天內回覆跟進。

**本中心保留一切更改活動負責導師、社工的權利,而不作另行通知。